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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洪迪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指定中銀深圳作為深圳洪迪實業有限公司管理人,謝蘭軍律師為負責人。深圳洪迪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案情復雜,涉及利益主體眾多,在法院的指導下,70多位員工終于拿到各自應得的工資。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彭雄杰主辦律師以及團隊成員劉玉煜、楊惠恩依法合規、相互協助履行管理人職責。團隊的努力、付出、專業獲得深圳洪迪實業有限公司全體員工的認可和贊許,并贈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依法規范有序履職”錦旗。
早在2010年,中銀(深圳)已是深圳法院系統的機構管理人;經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考試、考核,中銀(深圳)于2019年成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系統的機構管理人;經過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核,中銀(深圳)于2022年成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系統的機構管理人。在此期間,先后處理了省、市屬國企及其他企業多家清算案件及部分自行清算事務。
中銀深圳破產清算與重組專業委員會是中銀深圳的專業委員會之一,由多名專業律師組成,專注于企業的解散清算、破產清算、重整、和解、企業重組、國有企業職工安置等相關法律業務,涉及領域包括金融業、房地產業、制造業、商業以及其他領域。在清算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能夠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業務建議書、財務建議書和危機處理技巧;在復雜公司重組、庭外重組、破產策劃、協商及訴訟方面,能夠為包括債務人、金融機構、有擔保或者無擔保債權人、保險公司、債券持有者、出租人、投資者及董事、債權人或股東委員會等在內的國內外客戶提供廣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