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客戶至上、專業合作、勤勉盡責、優質高效
近日,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曉波律師和蒲柏良律師等人擔任深圳市萬博衡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顧問,就該管理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事宜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并順利獲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中基協”)審核通過。
深圳市萬博衡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在中基協登記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為P1030753,目前正在管理運作的基金產品規模超過人民幣十億元。
根據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等發生變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履行變更手續,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就變更事項出具法律意見。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的,應當就變更后是否全面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要求提交法律意見書,協會按照新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要求對其進行全面核查。管理人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委托律師事務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就協會要求的事項進行查驗并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中銀律師依法接受本項目的委托后,積極開展相應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為客戶制定合規方案,并依法出具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該專項法律意見書自在中基協系統上傳至成功審核通過,僅歷時二十余個工作日。
本項目專項法律意見書高效地通過審核,為客戶合規經營提供了重要保障,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體現了中銀律師在私募基金領域的專業能力,也體現了中銀律師“客戶至上、專業合作、勤勉盡責、優質高效”的服務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