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新《證券法》第九十五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投服中心”)于2020年7月31日發布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特別代表人訴訟業務規則(試行)》,該規則指出投服中心將建立重大案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和公益律師團,以服務于投服中心更好地參與到特別代表人訴訟活動中,實現投資者利益保護,投服中心委托的公益律師將擔任其參與證券糾紛的訴訟代理人。經過嚴格的資格篩選,中銀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委員、高級合伙人吳則濤律師成功入選投服中心公益律師。
投服中心是于2014年12月成立的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投服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面向投資者開展公益性宣傳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證券等品種,以股東身份或證券持有人身份行權;受投資者委托,提供調解等糾紛解決服務;為投資者提供公益性訴訟支持及其相關工作;中國投資者網站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調查、監測投資者意愿和訴求,開展戰略研究與規劃;代表投資者,向政府機構、監管部門反映訴求及中國證監會委托的其他業務。
中銀律師事務所資本市場爭議解決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規模較大的資本市場爭議解決團隊之一,由多名高級合伙人、合伙人、律師及律師助理組成。吳則濤律師作為該中心的主任,專注于資本市場爭議解決業務領域,在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糾紛、資本市場債券交易糾紛、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糾紛、資本市場投資退出糾紛、上市公司治理/控制權、證監會行政處罰復議及訴訟糾紛、自律監管措施救濟法律實務、金融證券多元化解法律事務相關領域,為客戶提供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務,積累了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同時,吳則濤律師團隊發表了資本市場爭議解決領域相關研究文章近百篇,出版著作有《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法律問題實操解析》、《中國資本市場爭議解決:前沿問題與法律實務》。
吳則濤律師入選投服中心公益律師,代表了業界對中銀律師事務所在資本市場爭議解決領域的認可。未來,吳則濤律師將認真履職,并一如既往地為我國證券市場的糾紛解決貢獻專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