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本所權益合伙人易陽律師與刑事專委會主任劉康力律師組成律師團隊,成功助力受害單位進行權益維護,檢察院最終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書》,犯罪嫌疑人熊某因職務侵占罪被逮捕。
基本案情
該案涉及較為隱蔽的職務犯罪,受害公司為某巨頭科技生態鏈公司。犯罪嫌疑人熊某原系受害公司線上購物平臺負責人,其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將部分商品鏈接替換為本人及其他分銷號的推廣鏈接、增加分銷員并調高分銷分傭比例,設置非常規的傭金服務期限,導致受害公司自有客戶所支付的貨款以傭金的形式被其占有。由于犯罪嫌疑人熊某作案手法過于隱蔽,受害公司在其離職一年后才因復盤業務情況而發現該情況,損失高達數十萬元。
受害公司對比多家律師事務所提供的刑事辯護工作業績、刑事辯護方案后,最終選定并委托我所劉康力律師團隊為其被公司員工熊某職務侵占一案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辦理過程及結果
劉康力律師團隊接受委托后,通過向受害公司了解本案基本案情,同公安機關跟進案件偵查事宜,對該案的性質、犯罪行為、涉案金額進行了詳細研判,協助、指導受害公司收集了相關證據。在受害公司已經報案、但公安機關未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的情況下,劉康力律師團隊與公安機關進一步交涉,提交了專業的法律意見和詳細、清晰的證據材料。因本案涉及電子數據證據固化、電子數據恢復等多個情況,劉康力律師也積極將實務經驗分享給委托單位,后公安機關也較為認可團隊的意見,繼而對涉案人員進行拘留。嫌疑人被拘留后,團隊成員向檢察機關提交了建議逮捕法律意見書(關于逮捕的必要性及社會危害性等),最終檢察機關全面接納了劉康力律師團隊的法律意見,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熊某批準逮捕。
結 語
本案的成功處理,全力幫助受害公司挽回了損失、減輕了該事件給受害公司造成的金錢及名譽上的影響,反映了檢察機關公諸同好、審慎評判的原則,也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并同時體現了中銀律師團隊在刑事控告領域的專業實力。
本案涉及的高管刑事風險是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挑戰。根據北京師范大學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編寫的《2023年企業家刑事風險分析報告》,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犯罪比例占比60.8%;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占罪等罪名高頻率發生,分別占16.94%、15.04%。
建立企業高管刑事風險合規管理體系,在事前合規環節防止企業和高管因供應商、客戶、員工的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刑事起訴或承擔刑事責任,在事后合規環節以“合規不起訴”制度獲得從寬激勵,在當今復雜多變的商業環境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因此,從團隊辦案經驗情況來看,相關內部人員或企業高管犯罪案件背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司治理體系不健全、不完善,財務管理混亂、內部防范機制缺失、從業人員法治觀念淡薄等問題,有的問題還直接影響到公安機關在偵查取證時承辦單位對于案件性質的判斷。民營企業加強自身合規建設,完善防范內部人員犯罪的制度機制,是從源頭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根本舉措。
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