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件回顧
近日,“人大博士生舉報導師王某某性騷擾”話題迅速沖上熱搜。
一來,人大作為眾多國人的夢想高校,竟也有師德失范新聞,實在讓人震驚。二來,該舉報視頻有理有據,其中的錄音證據更是令人發指。因此,該話題引發網友強烈關注、廣泛討論。
該事件目前進度如下:
7月21日20:59,微博博主@人大維泉博士生王d 發布全長58分43秒的視頻進行實名舉報。舉報者稱,其導師于2022年5月21日性騷擾且強制猥褻她,并要求與其發生性關系。因其拒絕,在兩年多時間里對她進行打擊報復,威脅其不能畢業。舉報有錄音和聊天記錄為證。
7月22日8:40,@中國人民大學 于微博發表聲明,稱關注到王某某涉嫌師德失范行為的舉報信息后連夜開展調查核實。
7月22日19:04,@中國人民大學 于微博發表聲明,稱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處分決定是開除黨籍、撤銷教授職稱、取消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撤銷人大教師崗位任職資格、解除聘用關系、報請上級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并將線索反映給有關機關。
7月22日22:18,@平安北京海淀 于微博進行情況通報,稱針對“一高校在讀學生舉報其導師涉嫌違法”情況,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介入調查。
二、網友問:為什么不判刑?
人大兩次微博聲明體現出的重視程度、強硬態度、處理速度,讓眾多網友拍手叫好。但評論區也有網友質疑:學校為什么轉移重點不定罪?為什么不判刑?
這其實存在誤解。開除黨籍、解聘、報請教育部撤銷教師資格,分別是高校能做的頂格黨紀處分、頂格行政處分、職權范圍內的頂格行政處罰,而高校沒有司法執法權限,只能將線索反映給有關機關。涉嫌觸犯刑法的,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翻譯一下:定罪判刑不歸學校管,接力棒交到司法機關了。
三、強制猥褻既遂、強奸中止還是強奸未遂?
視頻中,舉報者提到王某某對其有強制親吻、觸摸胸部、想與其發生不正當關系等舉動。
稍懂法律的網友評論:這不得五年以下?也有網友十分迷茫:為什么網上爆出來的性騷擾,有的以強制猥褻罪判刑,有的是強奸中止或強奸未遂,還有的不起訴、什么事都沒有?
要回答這種疑問,首先要看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第一款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者區別在于,強制猥褻,主觀上有性交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目的通常是刺激性欲、發泄情感、報復他人,客觀上,是對他人身體私密部位進行親吻、撫摸、接觸等,沒有發生性交行為;強奸,主觀上有違背女性意愿,意圖與女性發生性交行為的故意,結果上,要與女性發生生殖器插入型性交行為(但是強奸幼女例外,只需要生殖器接觸即構罪)。
實務中,如果有證據證明有意圖發生性交行為的故意,但是最終因主客觀等原因沒有完成性交行為的,構成強奸罪未遂或中止,量刑上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
根據筆者案例檢索結果,如不考慮其他情節,僅存在強制摟抱、摸胸等類似行為,可能會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存在多次,或者毆打導致被害人受輕微傷及以上的情節,可能會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情節一般的,如進行偷拍、偷錄、散布個人隱私或者多次發送淫穢、侮辱信息,在公眾場所裸露身體等,因不具有強制性,所以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予以行政處罰。
其次要看證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換言之,刑事證據的證明標準是很高的,必須達到確實、充分,且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其中確實是質量要求,充分是數量要求,而排除合理懷疑是“唯一性”或者“排他性”的標準。證據標準不同,也能解釋為什么學校一天內就能出處分結果,而公安機關需要調查更長時間。實務中也存在很多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情況。
回歸到本次事件,憑錄音證據分析,王某某對舉報者說“做夫妻”并施行的行為,沒有生殖器接觸,也沒達到“讓女性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程度,很難認定構成強奸中止或者強奸未遂,但可能涉嫌強制猥褻罪。具體如何判定,還要繼續關注公安機關調查結果,若能成功立案,最后是由司法機關綜合全案證據來認定。
四、錄音證據有用嗎?遭遇性侵如何取證?
網友們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舉報者發布的長視頻里展示了最直接錄音證據和完整無剪輯錄音文件及其他證據,對辦案有用嗎?
通常在強制猥褻案件的辦理中,重要的是證明如下事實:有強制猥褻、侮辱案件發生;發生了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強制猥褻、侮辱的行為;猥褻、侮辱行為系違背被害人意志;犯罪嫌疑人主體身份;犯罪嫌疑人到過現場;犯罪嫌疑人有作案時間;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猥褻、侮辱行為;犯罪嫌疑人明知違背被害人主觀意志。同時,還要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身份及雙方的關系、犯罪動機與手段、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情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案件的態度、案件的社會影響及是否諒解等。
所以本次事件中,舉報者保存的未剪輯原始錄音證據,能夠證明部分重要事實(如猥褻行為系違背被害人意志),對案件辦理是有用的。
那遭遇性侵時如何取證更有利于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1、立即報警:若被性侵,最有利的維權手段就是立即報警,在警察指導下搜集和固定證據。
2、搜集保存證據:若不具備立即報警條件,被侵害人要有意識地去搜集和保存證據,盡最大可能證實兩人身體上的接觸,留存施害者的生物學痕跡,如精液、毛發、唾液、用于擦拭或留有痕跡的紙巾、避孕套、指甲里的血液和皮屑殘留、事發時的內衣褲。事發地監控影像資料及證人證詞也很重要,如證人陳述案件發生時間段內的爭執和摔打聲音、女方哭著跑出來等。
3、傷情鑒定:暴力性行為會留下傷害痕跡或者對方體液,通過公安指定醫院和司法鑒定固定證據。
總之,建議立即拍照、保留證據,與涉事人員電話、微信溝通時應當錄音,且第一時間選擇報案,請求警方幫助搜查證據。亦可委托專門的律師,與警方溝通法律意見或通過相關法律手段進行權利救濟。
五、結語
很多網友都感慨,人大博士生是拿出“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魄力和勇氣才在網上曝光的。筆者覺得更悲哀的是,受害人兩年來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經歷,才被逼到全網公開求助?
曾有高校性侵受害人在報道中說,“性騷擾事件后導師的冷暴力、輿論壓力、學生們的孤立讓我既憂且懼。我一度覺得自己是校園里唯一的異類,背負了巨大的骯臟秘密。那種感覺實在太糟糕了,就好像我是一只獵物或者什么廉價的玩物,在被一群男人,準確地說,是被自己的老師們圍獵和品評。”現在讀來仍然字字驚心。
高校導師性侵學生事件多發,反映出權力濫用、制度不合理、性別歧視和性教育缺失等多個問題。高校現行的導師負責制下,高校教師有著掌握學生學術生涯的權力,而受害者缺少反擊手段,還要擔心破壞和導師的關系。導師的道德行為不在評價、考察范圍,也導致一些導師對學生性侵時有恃無恐。輿論對女性的偏見,尤其是對“完美受害人”的苛刻要求,使得女性擔心聲譽受損而不敢聲張,聲張后也得不到應有的支持和保護。性教育的缺失,讓學生有時都無法分清性侵和正常的師長關愛。
希望我們能通過努力,消除性別歧視和壓迫,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加強監管和增強意識,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平等、尊重的教育環境。同時,也鼓勵婦女兒童在面對性侵害時一定要發聲制止對方,千萬不要遲疑、千萬不要害怕、千萬不要放過、千萬不要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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