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鄭明偉律師團隊楊傲宇博士全程參加了2023年8月22日北京時間時間晚上10點至23日凌晨3點半美國FDA煙草產品中心舉行的關于制定5年戰略計劃的線上聽證會,并在《聯邦公告》上發表了兩份評論意見,向FDA提交的第二份評論中主要圍繞調味(水果、冰淇淋等口味,以下同)、薄荷電子煙不應該草率禁止發表意見。
8月22日聽證會5個半小時大部分討論是關于調味電子煙和薄荷電子煙是否應該被禁止。
大多數公益組織、大學研究中心、醫學研究機構、醫療專業人員以及家長都認為,調味電子煙和薄荷電子煙應該被禁止,原因是吸引青少年、危害公眾健康。部分研究機構和醫學研究人員提供了研究報告和調查報告,表明由于尼古丁的成癮性,調味電子煙和薄荷電子煙會給青少年帶來健康風險。只有黑人和警察不支持禁止調味、薄荷電子煙。(詳見《深圳律師全程參加FDA監管大會,為電子煙企業監管救濟發表評論意見》)
鄭明偉團隊在向FDA提交的評論意見中認為,這些研究是有明顯的邏輯漏洞的。例如,公共衛生學教授John Pierce博士為了他的文章“電子煙和其他煙草產品的使用以及每日吸煙的進展”,從2014年至2017年進行的為期4年的研究,不僅時間短,樣本少,而且由于該研究無法準確反映快速更新換代的電子煙產品情況,其能否作為2023年的決策參考依據值得懷疑。
FDA真正要研究的問題應該是長期替代效應,即:1、調味、薄荷電子煙是否比傳統卷煙危害更小;2、在第1條成立的情況下,調味、薄荷電子煙是否讓更多的吸煙者持續使用電子煙而最終不轉向傳統卷煙,或者使老煙民將電子煙作為傳統卷煙的完全或部分替代品。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調味、薄荷電子煙在未來5至10年對年輕使用者的影響或替代作用,即缺乏對電子煙長期替代效果的研究。
曾記得,在手機領域也曾出現過手機輻射對人體危害的各種研究。其中部分研究是由手機廠商資助的研究,部分研究得出的結果對手機廠商有利。目前中國電子煙企業也具備條件支持類似研究。發起該類研究,一方面讓FDA有更多理由應對各方面壓力,FDA或暫不對調味、薄荷電子煙作出最終決定,電子煙企業獲得繼續銷售的窗口期;另一方面,一旦長期研究結論對調味電子煙有利,最終會形成以研究報告對抗其他研究報告的局面。從目前各國的研究實踐來看,各種聲音都有,其中英國大部分研究報告都是有利電子煙銷售的,也因此影響了政府決策,成就英國成為全世界第二大電子煙市場。同理,在美國的電子煙長期替代效應研究是值得中國電子煙企業關注、支持、參與的。
反過來,一旦美國FDA禁止調味、薄荷電子煙,預計會導致中國電子煙企業出口銷量斷崖式下跌,而且美國會影響其他國家的政策決策。這導致的損失將比支持研究的代價更大。
結語:中國電子煙企業若想長期持續穩定的發展,避免因調味、薄荷電子煙被一刀切地禁止,導致銷量斷崖式下跌,應該積極參與英美等主流國家的政策研討,有條件的企業積極支持、參與電子煙調查、研究項目,獲得與主流調查、研究機構的更多對話機會,發出中國電子煙企業自己的聲音。
(本文章中的觀點只適用于美國市場,為了增加電子煙出口創匯,國內市場應嚴格遵守國家煙草專賣局禁止調味電子煙的監管規定。)
本文作者系:
鄭明偉,深圳大學國際法碩士,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公司綜合業務委員會主任、權益合伙人。
林紅平,華中科技大學民商法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高級會計碩士;
蔣玉彬,英國伯明翰大學法學碩士;
楊傲宇,香港大學法學學士,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法學博士,通過美國加州律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