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一、案件回顧
二、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律規定
三、關于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律規定
四、被害人家屬的應對措施
五、未成年霸凌、犯罪事件中的家長職責
六、結語及深思
一、案件回顧
近日,河北邯鄲三初中生殺害同學案件引起廣泛關注。群情激憤之下,眾多網友評論:“建議死刑。”究竟是怎樣惡劣的案件會讓網友如此評論?筆者根據新聞報道整理時間軸如下:
故意殺害、毀壞尸體、初中年紀、冷靜異常、同學身份、長期霸凌,種種報道情節,拼湊出這起令人心痛又憤怒的惡劣案件。
二、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律規定
網友們關心的問題是:邯鄲初中生殺害同學案,能判死刑嗎?答案是不能。
我國刑法體系中有“刑事責任年齡”這一概念,意為行為人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十三歲被害人的同學,同齡可能性較大,且我國義務教育規定小學入學年齡為六歲、小學義務教育為六年,可推斷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可能都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
由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十四周歲降低到十二周歲,故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同時,《刑法》第四十九條明文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故如果最高檢核準追訴,三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因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當于未成年人監獄)服刑。而無期徒刑在實際執行中,只要無重大違規、服從監管,一般服刑兩年后可被減為十八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為十三年。
如果最高檢沒有核準追訴,案件就會退回行政系統,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矯治教育,送到專門學校,設置專門場所,進行閉環管理。
三、關于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律規定
同時,網友對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是否參與埋尸也有諸多猜測。
本案中,若被害人是在埋尸過程中死亡,且嫌疑人的成年家屬參與了埋尸,則嫌疑人的成年家屬可能成立故意殺人罪共犯,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被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被害人在埋尸過程前已死亡,成年家屬參與了毀壞尸體、使得尸體較難辨認,則嫌疑人的成年家屬可能構成故意毀壞尸體罪,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成年家屬未參與毀壞尸體,而是事后參與了埋尸行為和幫助隱匿行為,則成年家屬可能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或窩藏、包庇罪,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和第三百一十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被害人家屬的應對措施
目前案件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家屬還能做什么呢?
被害人家屬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訴訟代理人,在偵查階段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和法律意見,在審查起訴階段閱覽案卷材料、代表被害人家屬向檢察機關提交法律意見書,在審判階段代表被害人家屬發表代理意見,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主張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被害人家屬還可以在家里或學校收集相關信息和證據,向學校了解情況,積極配合公安的工作,切勿慌亂陣腳尋釁鬧事,以免造成其他不良影響。
由于公安機關拘留時間最長為37天,37天必須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準逮捕,被逮捕后公安機關辦案期限最多不超過7個月;審查起訴階段報請核準追訴的案件,最高檢應當在受理案件后一個月之內作出是否核準追訴的決定,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十五日……所以案件水落石出、塵埃落定還需較長時間。但相信正義不會缺席。
五、未成年霸凌、犯罪事件中的家長職責
未成年霸凌、犯罪事件近年來屢見不鮮,對家長真正肩負起教育、養育、監護的職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當發現孩子有霸凌傾向時,家長要及時干預,向孩子普及法律知識,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觀念,約束孩子的行為;發現孩子被霸凌時,家長要及時向學校反映問題,做好溝通工作,不可認為是小事而掉以輕心,而應教導孩子正當防衛,避免校園霸凌給孩子造成無法磨滅的創傷。
若發現孩子正在實施犯罪行為或已造成犯罪后果,家長在第一時間應讓孩子中止犯罪行為,積極有效地阻止犯罪后果的發生,或勸導、帶領孩子前往當地公安局自首,向警方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并積極賠償,認真悔罪道歉,爭取彌補過錯以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未成年人或許因一時沖動即將或已經造成犯罪后果,但家長作為成年人要始終保持理智和清醒,為了孩子的未來,帶領孩子做出正確的選擇。否則,若家長出于溺愛和逃避心理選擇參與犯罪或帶領孩子隱瞞犯罪,這不僅對孩子毫無幫助,反而給孩子灌輸了錯誤觀念,讓自己和孩子一起鋃鐺入獄,從此耽誤一生。
六、結語及深思
法律具有滯后性,但最新刑法修正案的修正,已然透露出立法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關注。法律絕對不是為了保護未成年罪犯而設立的。更值得我們每個人思考的是,如何從法律、道德、社會、家庭層面避免類似惡劣案件發生?我們還可以做些什么?衷心希望所有孩子都能平安健康長大,成為祖國真正的花朵而不是“早熟的惡魔”。